2009年9月6日星期日

马华教会的道理-自知理亏

多亏林冠英的"政治幽默",让全马人民有幸领教何谓“人必自“辱”,然后人“辱”之”。

一句“MAHU CARI ANGPAU”的林氏调侃方式,叫原本已经丢脸丢到家的马华,更在大马社会抬不起头;那个冲着林冠英大哄大叫的人,以为逮住了难得的出位机会,极尽呈英雄之能事,却不知在马华忙于内斗的时候,只稍一句话,便足已加剧外界施于马华的压力。

更何况,林冠英串这字的灵感,取自于在盂兰盛会外马华支持者布条上抗议马华党争的字句。连党员都看不惯马华的乱像自我“污辱”,我倒好奇,马华峇眼区会及马青区团领袖,凭什么理由让他们理直气壮的向林冠英强烈表达不满?

抗议林冠英言论的理由几乎千篇一律,却也冠冕堂皇:

峇眼区团团长蔡德橡促林冠英慎言,以示尊重主人家;可笑的是,主办单位隔天通过媒体公开向林冠英道歉,对未能保护首长人身安全感内疚。

马华槟州联委会署理主席翁协文抨击林冠英是为掩饰民联州政府执政乏力而捞取的廉价政治资本;比起国阵执政时马华在州政府扮演的应声虫角色,民联目前的所为,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蠢人的言论,再再揭露了马华的短缺。

林冠英或许失言了,可当马华总会长翁诗杰陷入1千万政治献金的旋涡而成政敌重点抨击对象时,枪口一致对外是必要,但前提是,必须整合分化的力量,以免得不偿失。

一句话,凭林冠英的雕虫小技轻易的为民联捞取了政治资本。马华这回实在怨不得人,因为马华在这起事件中身为“原告”也不能引起民众同情,个中的道理实在有必要细细斟酌。

马华这回又为全马人民上了一课:人在特定情形下实在有必要自知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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